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一百六十一条

第一百六十一条 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应当投保第三人责任险。

从事通用航空定期运输的,还应当就所从事的定期运输的旅客、行李、货物承担的赔偿责任依法投保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