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六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四节 承运人责任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一百四十一条 第六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四节 承运人责任 第一百四十一条 有关航空运输中发生的损失的诉讼,不论其根据如何,只能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和赔偿责任限额提出,但是不妨碍谁有权提起诉讼以及他们各自的权利。 第一百四十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