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5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领空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