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 第五十九条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