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 第五十三条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三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