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 第三章 法人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 第九十一条 第三章 法人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九十一条 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 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九十条 目录 第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