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八百零三条 第三编 合同 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二条 目录 第八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