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六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六百五十五条 第三编 合同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六百五十五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节约和计划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四条 目录 第六百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