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六百零五条 第三编 合同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零五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六百零四条 目录 第六百零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