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五百九十条 第三编 合同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3. 第五百八十九条 目录 第五百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