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五百八十二条 第三编 合同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第五百八十一条 目录 第五百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