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自然人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五十六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自然人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