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五百四十九条 第三编 合同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百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