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五百四十八条 第三编 合同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七条 目录 第五百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