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五百二十九条 第三编 合同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第五百二十八条 目录 第五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