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四百七十七条 第三编 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四百七十六条 目录 第四百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