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四百七十六条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