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二编 物权 第十八章 质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四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四百二十八条 第二编 物权 第十八章 质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第四百二十七条 目录 第四百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