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一百七十九条 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修理、重作、更换; 继续履行;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六条 第一百七十八条 目录 第一百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