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被引用 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第一百四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