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