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六编 继承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第六编 继承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目录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