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目录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