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四编 人格权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九百九十四条 第四编 人格权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第九百九十三条 目录 第九百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