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二十八章 无因管理 第九百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九百八十四条 第三编 合同 第二十八章 无因管理 第九百八十四条 管理人管理事务经受益人事后追认的,从管理事务开始时起,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但是管理人另有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九百八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