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二十二章 仓储合同 第九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九百一十条 第三编 合同 第二十二章 仓储合同 第九百一十条 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第九百零九条 目录 第九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