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202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2026年) 第九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国家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