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年) 第三章 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第三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根据本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地方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合作组织。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