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 第三章 民办学校的设立 第十六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 (一) 第三章 民办学校的设立 第十六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或者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转为民办学校的; 第十六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