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 第四章 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第二十五条 民办学校应当建立教师培训制度,为受聘教师接受相应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提供条件。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