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 第二章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 第十条 第二章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 第十条 实施国家认可的教育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技术等级考试等考试的机构,不得举办与其所实施的考试相关的民办学校。 第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