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 第七章 扶持与奖励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 第五十条 第七章 扶持与奖励 第五十条 新建、扩建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