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第五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十九章 一般原则 第一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第一百九十条 第五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十九章 一般原则 第一百九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案件,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负担。 第一百八十九条 目录 第一百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