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 第四十二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 法律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其他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案件。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