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二节 送达 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 第九十一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二节 送达 第九十一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九十条 目录 第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