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 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第一百一十八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