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 第一节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 第十二章 目录 第一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