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07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07年) 第五十八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农业行政部门根据《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封存或者扣押的植物品种繁殖材料,应当在1个月内做出处理。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