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25年) 第四章 品种权的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25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品种权的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二条 申请品种权的,应当向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提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中文书写。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