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 第六十六条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 第七章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