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199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1995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