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2017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2017年) (一)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 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 第二十六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