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 第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 第五章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