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2017年) 第四章 核事故应急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2017年) 第五十七条 第四章 核事故应急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核事故应急准备金制度,保障核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所需经费。核事故应急准备金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