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2007年)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2007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商务部会同国家原子能机构和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管制清单》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