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1979年) 第三章 标准的分级、审批和发布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1979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标准的分级、审批和发布 第十五条 凡没有制订国家标准、部标准(专业标准)的产品,都要制订企业标准。为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企业可制订比国家标准、部标准(专业标准)更先进的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的管理办法,由国家标准总局另行制订。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