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 第六章 枪支的入境和出境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 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枪支的入境和出境 第三十三条 国家严格管理枪支的入境和出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带枪支入境、出境。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