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 第十条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