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1996年)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1996年) 第三条 第三条 考试科目的顺序按照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简称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合格后,再进行后一科目的考试。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