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2001年) 第十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2001年)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六十一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业务,但申请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除外。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与代理人共… 第六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发现《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登记事项有错误的,应当要求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更正。车辆管理所应当收回《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 第六十三条 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凭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可以申请9座以下小型客车、摩托车的注册登记。 第六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第六十五条 机动车号牌的安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