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2001年) 第十条

第十条 机动车未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并交验车辆: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

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